近日,淮阴区检察院对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依法提起公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7年12月2日20时许,被告人李某某酒后驾驶苏H*****轿车上道路行驶,在行驶至淮安市淮阴区**北路与**西路交叉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被告人李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88.4mg/100ml,属醉酒驾驶。
近日,淮阴区检察院对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依法提起公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7年12月2日20时许,被告人李某某酒后驾驶苏H*****轿车上道路行驶,在行驶至淮安市淮阴区**北路与**西路交叉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被告人李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88.4mg/100ml,属醉酒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