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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行贿一审宣判
2018-11-06 11:14:00  来源:淮阴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由淮阴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顾某某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行贿罪一案,在淮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顾某某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犯行贿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