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0日,淮阴区人民法院宣判王某某危险驾驶案,对被告人王某某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淮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危险驾驶案一审宣判
2020-11-09 16:28:00 来源:淮阴区检察院
编辑:马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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