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怎么改?三中全会公报中的七个字是关键
2018-03-09 15:08:00  来源:群众杂志

  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方案具体的方案版本,要等5天后开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才能知晓。公报里披露了这次机构改革的一些信息还是蛮重要的。 

    

  范围 

  比如这次机构改革的现实原因,就是两个“还不完全适应”: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这些障碍和弊端,必须通过机构改革来破除。 

  公报提到,从新中国成立后,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过程中,党和国家机构职能就在改革中不断优化、逐步规范。制度必须同现实相适应,这次机构改革同样是这个历史逻辑的延续。只不过这次机构改革冠以“党和国家”的名义,比以往限于国务院系统、政府系统的机构改革,广度、深度和影响要大得多。 

  有多大?公报里也有体现,四个方面:党、政府、武装、群团 

  四大块分别有改革的目标。 

  党的领导体系的改革目标是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政府治理体系的改革目标是职责明确、依法行政;武装力量体系的改革目标是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群团工作体系的改革目标是联系广泛、服务群众。应该说,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涉及“党政军群”四大块,范围和改革力度可谓空前。 

  这其中,首要任务自然是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公报说,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等等,这些表述无一不在强调这次机构改革的总抓手,就是加强党的领导,因为这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和关键 

  这个思路是习近平执政以来最鲜明的一个特色。“党政军民学,东南西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把中国的事情办好,关键在党。前五年,全面从严治党获得了很大成效,接下来就要通过机构改革,把党的全面领导的原则以制度和组织的形式,贯彻下去、固定下来。 

  两点 

  公报还强调了两个点,颇有意思。 

  一个是强调要理顺中央和地方的职责关系,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结合十九大报告,里面提到要“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以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赋予省级及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以往政府机构改革过分强调“职责同构”,上级机构有什么部门,下级机构也得“照搬照抄”,看起来整齐划一,其实不少脱离了当地实际。一些部门光占用编制养闲人不干事,而真正想用编制的部门却用不上,这在基层工作的岛友应该深有体会。赋予省级及以下政府更多机构设置的自主权,其实能更好地使机构设置贴合当地实际,这样,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才能达到公报里说的“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 

  但赋予地方一定的机构设置自主权,并不是完全放开。总量上依然需要控制,这就是公报强调的第二点:机构编制法定化。这七个字很关键。 

  编制 

  机构编制其实就是对各机关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及其运行程序等做限定规范。 

  早在1976年,邓小平就提出“编制就是法律”,也就是说,要在国家立法层面,用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确定机构编制管理过程中应遵循的规则、审批程序及审批权限,从而实现机构、编制、职责的法定化。 

  其实,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和2004年制定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对机构编制都有一定的规定,但都是原则性的“粗线条”。 

  1997年,国务院制定施行了《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标志着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进入立法探索阶段,2007年通过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则是地方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建设的里程碑。 

  但这些《条例》的涉及面还较为单一,只涉及政府部门,尚没有广泛覆盖党委机关,以及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条文也较为原则、宽泛,对机构编制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尚未涉及和规范。另外,在全国人大层面,目前还没有通过一个关于机构编制的全局性的成文法 

  因为机构编制缺乏法制规范,一些地方的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随意性较大,超编进人,财政供养人员过多,造成行政管理费用呈直线上升,政府拿不出更多资金用于提供公共服务、改善民生,全国有一半的县财政为吃饭财政。 

  另外,编制把口不严,“人治化”严重,机构级别和层级的确定、编制数的多少有时凭领导的主观意志和行政指令,有时凭经验来进行机构调整,这导致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过多、过散,职责交叉、权责脱节、争权诿责现象较多,行政效能不高等等,根源上都源自机构编制管理上不规范。 

  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就是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建设,用法律的手段取代传统机构编制管理的“人治”现象,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 

  这次三中全会公报也提到了一个很重要的信息: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近年来,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机构编制部门对机构编制纪律可以说是三令五申,多次出台规范性文件,但收效甚微。原因在于机构编制管理法规中,处罚条款的刚性程度难以把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的法律主体地位不明确。目前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纪律最严重的仅给予行政处分,是共产党员的给予留党查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如果机构编制法定化,这些行为完全可以上升到法律层面来处罚。 

  这样一分析,虽然三中全会公报里只字未提具体改什么,但是一些原则和方向的框定,可以让我们对最后的改革方案做到心中有数。因为,改革也是有章有法,不是随心所欲。 

  附: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2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202人,候补中央委员171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在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反复酝酿协商的基础上提出的拟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和拟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决定将这两个建议名单分别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同意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中央政治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勇于创新,扎实工作,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信心,凝心聚力,只争朝夕,真抓实干,着力全面深化改革、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着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全力以赴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着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迈出新的步伐,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成绩。 

  全会认为,开好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对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奋斗具有重大意义。 

  全会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新中国成立后,在我们党领导下,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逐步建立起具有我国特点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过程中,我们党积极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方面机构职能不断优化、逐步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全会强调,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全党必须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抓住机遇,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下决心解决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中存在的障碍和弊端,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全会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贯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 

  全会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既要立足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针对突出矛盾,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从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上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保障;又要着眼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注重解决事关长远的体制机制问题,打基础、立支柱、定架构,为形成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有利条件。 

  全会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要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全会提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要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合理配置宏观管理部门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效率,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全会提出,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是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的必然要求。要统筹设置相关机构和配置相近职能,理顺和优化党的部门、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的职责,完善党政机构布局,深化人大、政协和司法机构改革,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跨军地改革,增强党的领导力,提高政府执行力,激发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活力,增强人民军队战斗力,使各类机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 

  全会提出,治理好我们这样的大国,要理顺中央和地方职责关系,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统筹优化地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构建从中央到地方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中央加强宏观事务管理,地方在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前提下管理好本地区事务,赋予省级及以下机构更多自主权,合理设置和配置各层级机构及其职能,增强地方治理能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全会提出,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要完善党和国家机构法规制度,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全会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依法依规保障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强党政军群各方面机构改革配合,使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形成总体效应。 

  全会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锐意改革,确保完成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不断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编辑:倪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