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28个部门联合出台规定,将“医闹”、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跟失信行为相挂钩,不仅为联合惩戒提供了明确依据,而且为打击非法行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在备忘录中,指出了哪些行为是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包括在医疗机构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医疗秩序,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6类行为。不仅如此,还明确了追责的相应部门,将责任落细落实。这必将有助于抑制少数病患及家属有恃无恐的心理,为广大医务工作者提供更加全面的保护,弥补现有制度的不足。(新京报)
为医者提供更全面保护
2018-10-31 15:42:0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陈静
上下篇导读
· “作恶”成本高,“犯戒”后果重· “一刀切”“一锅煮”,如此检查能查出问题吗
· 一人贪腐,为何四人受罚
· 环保督察“回马枪”绝非虚晃一枪
· 联合惩戒,让“医闹”知道痛
· 打“七寸”才能形成震慑
· 勤于修葺自己的思想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