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弛)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就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印发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改革任务的整体思路和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各项工作。
“我们按照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将工作明确到人,明确进度要求和完成时限,同时将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纳入组内重点任务督办和干部平时考核,定期汇总通报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督办制度和平时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和管理效能,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组长、海关总署党组成员许罗德介绍,方案围绕树牢派驻意识、深化政治监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强化能力担当,以及加强对海关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指导等5个方面提出30项具体落实措施,并列出相应的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落实改革部署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据介绍,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以推进深化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派驻意识,牢固树立派驻机构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重要组成部分的身份意识,自觉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负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领导。在严格执行报告工作制度的同时,建立重要情况报告机制,切实加强对总署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司局级干部监督。“我们建立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重点发现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司法活动等问题,每季度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集中报告一次。”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说。
紧密结合海关系统垂直管理体制特点,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加大对海关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指导直属海关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建立向有关地方监委移送海关监察对象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并做好配合工作的机制。加强对直属海关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研判本关区政治生态状况、处置问题线索、查办重要案件、开展监察监督、协作区联合执纪等工作的跟踪督办,通过随机抽查、约谈督促、阅卷审核、面对面研究等多种方式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