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主任,这是一点小心意,请您务必收下,今后有什么需要帮忙跑腿的,您尽管吩咐……”
“王老板,开办企业只要手续齐全、遵守法律法规,我们会全力支持的,这就是我们的工作职责,但这烟我不能收,请你拿回去。”
……
前不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上户镇大二线社区居委会主任李江莆的办公室里发生了这样一幕。上户镇一名个体经营者王某在大二线社区辖区内办了一家企业,为了企业办事方便,特别是在环评、政策扶持等方面得到关照,王某想方设法与社区负责人拉关系、套近乎。看社区居委会主任李江莆不领情,王某索性把两条香烟放到李江莆的办公桌上,一溜烟跑了。
企业老板是走了,但留在办公桌的两条烟,让李江莆犯了难。他回想起前不久刚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一个个违纪违法案例在他脑海中回放起来……
“不行,必须汇报这件事。”李江莆当即拨通了镇纪委书记、镇监察办公室主任刘毅的电话,汇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随后将两条烟上交镇纪委。
几天后,刘毅带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镇长和李江莆一起,来到王某的企业走访。他们了解发现,王某的企业手续齐全,各项要求都达标,一切经营活动正常,没有什么违规违法的情况。临走时,刘毅耐心地与王某进行了谈心谈话。
“经商办企业决不是靠‘拉关系’‘称兄道弟’来维持,只有纯洁干净的营商环境,才能让企业健康发展;反过来,企业只要守法经营、按章办事,我们绝对会全力支持。”说着,刘毅将两条香烟退还给了王某。
收到退回来的香烟,王某感慨道:“过去经商办企业,第一步就是找干部拉关系,而今这‘见面礼’被退回来,改变了我的看法,靠送礼办事已经行不通了,踏踏实实办正事才是正道。”(本报记者 李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