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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路上的“梦魇”
2020-01-16 17:30:00  来源:淮海晚报

  在此提醒:未成年人是每一个家庭的希望、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检察官将始终牢记职责使命,让法治的力量、真情的守护,一直伴随着孩子们的左右,呵护他们的健康茁壮成长,让每一个孩子学习知识、追逐梦想的上学路,变成一条洒满阳光、遍布花香的安全之路。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书包?我去上学校……”青春年少时的上学路上,给每一个人留下了太多美好的印记。但对今年只有不到10岁的小雨(化名)来说,一年前的那段经历,却让她惊恐不已。

  因为父母都在城里打工,2018年9月2日,和许多农村孩子一样,乖巧懂事的小雨吃完早饭,一个人走在上学的路上,却发现自己被一个中年陌生男子一直尾随。虽然小雨加快了步伐,但尾随的男子却一个大步冲到了小雨面前,挡住了小雨的去路,并拿出手机,播放了一段淫秽录像,让小雨观看。此时,旁边正好有同学经过,小雨趁机挣脱男子的控制,跟着同学小跑着往学校奔去。

  事后小雨因为害怕选择了沉默,并没有告诉家长。直到另一个女孩小美(化名),在上学路上遭遇了和小雨一样的情况后,将事情告诉了家长,家长立即报了警,警方很快就将嫌疑人张某抓获。

  根据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指导精神,检察机关联系专业心理老师,对所有被害女生一对一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消除心理阴影,引导她们正确看待此事,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对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及时开展亲职教育,提醒家长要切实关爱孩子们的心理健康成长。此外,办案检察官还拍摄了诙谐有趣的专题普法小视频,进行普法宣传,并通过开展“彩虹桥”法治进校园宣讲,由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通过教育系统“云平台”向全区中小学生开展了题为《如何防范性侵害》的在线法治教育课,针对中小学生的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从认识人体的隐私部位、什么是性侵害、如何防范性侵害、遭遇性侵害如何应对等内容并结合相关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帮助孩子们了解性侵害、远离性侵害、普及校园周边安全防范知识,受教人数达5000余人。

  罪恶的“魔鬼”,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2019年9月27日,经淮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猥亵儿童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周红梅 梁艳)

  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