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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宣告
2020-03-25 16:18:00  来源:检察日报

  “希望各位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做一名守法经营者,提升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牢记坚守法律底线。”3月12日,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检察院对1个企业和4名企业经营者进行相对不起诉集中宣告,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胡凤梅表达了自己的期望。

  疫情期间,该院的各项举措让复工复产中的涉案企业感受到了阵阵暖意。

  被不起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老李,1996年进入家纺行业,在嘉兴市南湖区开办了一家企业,打拼至今。这几年,面对经营瓶颈,老李一念之差,想到了虚开增值税发票降低成本。2017年至2018年间,老李找人虚开了1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20余万元,涉嫌单位犯罪。案发后,老李被取保候审。今年,受疫情影响,企业于2月下旬刚刚复产,取保候审中的老李既懊悔又担忧。

  “你抵扣的这些税款后来补缴了吗?”3月9日,胡凤梅和同事到老李的企业实地走访调查。得知老李已主动补缴税款后,胡凤梅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告知老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老李表示,愿意认罪认罚。

  “什么时候复工的?现在生产经营怎么样?疫情对你们有什么影响?”在走访生产车间和仓库过程中,胡凤梅仔细地问起了企业的经营情况。老李一一回答、介绍。“对你的处理,检察机关会从犯罪情节、犯罪后果和认罪态度等方面认真考虑,你现在专心把企业经营好,带领工人们一起渡过这次疫情难关。”胡凤梅对老李说。

  3月12日,老李按通知来到检察院听候案件处理结果,当天还有其他4名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或虚开发票罪的企业经营者,也一并到场等候。经该院审查决定,对老李公司及其他4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并进行了集中宣告。

  “这次真的是个教训,以后不会再这样了。”宣告现场,老李再度表示,一定会守法经营,把办了20多年的企业继续好好办下去。

  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