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文物有话说》是第一本以检察文物为主题的公开出版物,为读者搭建了一座通往检察历史深处的桥梁。这本书以检察文物这个独特视角展现了人民检察事业的发展脉络,将抽象的检察史具象化,激活了检察文物的内在世界,这对丰富检察文化、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建设意义非凡,即通过检察文物进一步了解文物承载的党领导的人民检察事业的光辉历程,感悟老一辈检察人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的精神品格,激励引领广大检察人员弘扬优良传统,走好新时代检察长征路。
第一,通过检察文物展现人民检察制度的历史发展轨迹。《检察文物有话说》一书中呈现了大量具有鲜明法治元素、检察内涵的革命文物,对具体文物所处时代,以及其中蕴含的内容的展示,将党领导的人民检察事业光荣历史在一件件检察文物中“定格”下来,使读者的感受更加立体。从早期革命根据地简陋却承载使命的检察工作记录、检察文献和检察实践,到老一辈检察人使用的物品,以及不同时期各具特色的检察徽章、印鉴和服饰等,有条不紊地将各类检察文物串联起来,每个阶段的文物都巧妙地融入人民检察史之中,将历史碎片拼接成为一幅人民检察史画卷,构建起一个系统的检察史叙事框架,生动展现出人民检察制度的演变过程,呈现了党的检察事业的光辉历程。可以说,如果将整本书的文字部分加以整理,那么就是一部“人民检察简史”的大部分内容,着重阐述了人民检察史的基本命题,展示了人民检察史的恢宏景象。
第二,检察文物蕴含了人民检察思想。《检察文物有话说》一书以时间为轴,在对文物的解读基础上,更着力挖掘其背后蕴含的检察思想。例如,那些带着岁月痕迹的检察文书,上面的每一笔记录都反映出当时的办案流程与法律适用情况,从中我们能看到检察工作在不同历史阶段面临的挑战与坚守。某一时期的检察徽章体现的权威、公正等检察精神;检察制服演变以及服装,在检察人的“形”的基础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的检察人的“神”,“形神合一”凸显了人民检察思想。这些文物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与特定时期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紧密相连,是检察思想在实践中的物质呈现。可以说,通过检察文物回顾人民检察史,了解各个历史时期检察机构、检察文献、办案实践内含的探索创新过程,均为人民检察思想的深厚基础和优良传统。
第三,检察文物是对红色检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检察文物承载了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了党领导人民检察制度建设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如《工农检察部的组织条例》的原本、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大门、检察文献的草案,以及老一辈检察人使用过的物品,它们不仅是检察史信息的传播,而且代表着检察人的伟大奉献和艰苦奋斗历程,凸显他们对人民检察红色传统和基因代码的书写过程,并形成了一条具有历史厚重感和中国特色的红色检察文脉。应当说,通过检察文化回顾人民检察史,缅怀检察先辈们的不朽功勋,就是探寻检察机关传承的红色基因,从百年党史和人民检察史中汲取前进的力量,深刻领会到红色检察文化在历史长河中的传承与发展。
第四,检察文物呈现出检察文化的时代法治价值。检察文物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对检察史的梳理与呈现上,而且对当下检察文化与法治文化建设具有积极影响。对检察人而言,书中的文物承载着先辈们的奋斗精神与职业担当,是激励他们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的精神源泉。通过了解这些文物背后的故事,检察人员能更好地传承和发扬检察传统,在新时代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对普通读者而言,《检察文物有话说》是一扇了解检察工作的窗口,有助于提升公众对检察制度的认知,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通过检察文化凸显时代法治价值,丰富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涵,为法治文化的繁荣发展贡献了独特力量。
第五,检察文物是构建中国自主检察学知识体系的基本元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要以中国为观照、以时代为观照,立足中国实际,解决中国问题,不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使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真正屹立于世界学术之林。”对极具中国特色的人民检察制度而言,加快构建中国自主检察学知识体系是检察理论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而检察文物展现的人民检察制度发展历程在丰富和发展检察理论的同时,承载的文化内涵和制度内容是构建中国自主检察学知识体系的基本元素,既能提炼出检察学范畴内的基本概念,又能阐释检察基本理论,推动检察实践发展,不断增强国内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学的理性认知和高度认同。
人民检察史是党的检察事业的历史,也是党领导下健全法治、推进法治的历史,检察文物蕴含的信息不仅是对人民检察光荣历史的回顾,而且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变迁的立体描述,更是对党领导的中国百年法治历程的展现。通过检察文物重温人民检察走过的历程,就是梳理检察思想、赓续红色基因,弘扬检察文化、传承检察精神,缅怀检察前辈、激励检察后人,这对当代中国塑造检察精神、凝聚检察力量、涵养检察品质、树立检察形象、推动检察制度发展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