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人员(指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和司法警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1)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
(3)同一工作部门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
(4)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
双节同庆!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粽情淮检•端午晒娃”(第四季)主题活动
淮阴区人民检察院第八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 ——退休不褪色 银发践初心
淮阴检察:举行2024年度“我最自豪的一件事”暨年终述职述廉活动
守护百姓“饭碗”田——淮阴检察讲述“老照片中的江苏检察故事”
淮阴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