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人民检察院2017 年上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0.70%;公务接待费支出2.1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5.94%;培训费支出4.5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3.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与上年决算一样无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今年预算无购车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6.9万元,完成预算的43.13%,比上年决算增加了4.1万元,主要原因为2015年末购买汽油略多,所以2016年汽油费支出很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检察业务部门执法执勤等支出。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3.公务接待费2.17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7万元,完成预算的21.7%,比上年减少5.0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各级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地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会议、组织调研、经验交流以及开展有关活动等公务用餐费用。
4.培训费4.54万元。其中:
培训费用支出4.54万元,完成预算的78.28%,比上年减少3.6万元。
淮阴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上半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 | | | | 单位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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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经费 | ||||||
| “三公”经费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培训费 |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 13.61 | 0.00 | 6.9 | 0.00 | 6.9 | 2.17 | 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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