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季度,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2件85人,批准和决定逮捕32件39人,不批准和不决定逮捕26件3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15件334人,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决定起诉)144件247人,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不起诉)6件13人。
其中,办理长发、高发案件主要包括(以件数计算):
批准逮捕:
盗窃7件7人、强奸5件5人、诈骗3件4人、寻衅滋事3件4人、聚众斗殴2件2人、开设赌场2件2人。
提起公诉:
盗窃41件46人、危险驾驶26件29人、交通肇事19件19人、诈骗13件76人、开设赌场7件15人、容留他人吸毒4件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