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4月29日,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简称未检工作)进行了审议,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提出了三点意见和建议:一要围绕职能定位,全面提升未检工作的办案质效;二要凝聚工作合力,有效整合未检工作的社会资源;三要加强工作宣传,大力营造未检工作的良好氛围。对此,我院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和未检工作会议,制定和细化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举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5月,最高检确定我院“彩虹少年关爱——未成年人犯罪临界预防和不良行为早期干预”创新项目,为第二批全国未检工作创新实践基地。我院成为省内唯一一家既是“全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研究基地”,又是“全国未检工作创新实践基地”的“双基地”单位。7月,我院受邀参加“新时代全国未成年人专业化司法保护专题研讨会”,并作主题交流发言,受到最高检第九厅史卫忠厅长的多次表扬。8月,我院在全市检察机关未检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9月,在区重点改革项目推进会上交流发言。
一、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未检办案质效。坚持把未检工作摆在全区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中谋划,找准未检工作服务群众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在未检办案中坚决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加强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提升办案效率。加大对屡教不改、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办理涉嫌强奸、抢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或涉黑涉恶未成年人犯罪14件58人。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涉嫌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的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逮捕。遵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特点,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对2名无逮捕必要的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11名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办案机制,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59次,实施法律援助59次。落实犯罪记录封存11件,尽量缩小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社会知情面。对不起诉未成年人跟踪帮教21人,开展亲职教育、训诫教育、心理疏导19人次,有效挽救10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二、加强联动协作,凝聚关爱保护力量。进一步加强与教育、民政、关工委、团委、妇联等未成年人保护部门的合作,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等方式,将未成年人保护延伸至民事、行政等多方面,汇集家庭、学校、社会等力量,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两所学校多名在校生犯罪情况,开展走访调研,针对学生法治教育及学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漏洞,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加强与区公安分局、司法局、教体局等部门合作,落实《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工作制度》,从源头上杜绝性侵违法犯罪释放人员入职接触未成年人。从“线上+线下”两个平台,对今年我区招录的150名新进教师性侵犯罪前科情况进行查询,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简报转发。继续联合公安、民政、教育、关工委、团委、妇联、淮师法学院,扎实开展彩虹少年关爱活动。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建立由政府出资购买专业团队对彩虹少年开展专业帮教制度,加强对专业人员跟踪帮教工作考核,推动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规范开展。进一步完善彩虹少年关爱APP平台,初步形成彩虹少年关爱团队与关爱网络APP两大载体、关爱教育基地与彩虹桥法治宣讲两个平台、购买专业服务与志愿者爱心奉献两种模式相结合的未成年人犯罪临界预防及早期干预体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关爱保护氛围。我院“黑客变白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附条件不起诉案入选最高检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后,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明理说法”节目于6月1日、2日分两集专题报道该案。针对女童被猥亵问题,拍摄专题普法小视频,在我院的官方“抖音”公众号上推广,被最高检肯定。近半年来,先后有50余篇介绍未检工作的做法,被《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淮安日报》和各类网络新媒体报道。持续开展法治副校长覆盖全区中小学校、法治宣讲覆盖全区中小学生、彩虹基地观摩覆盖全区中小学校、宣讲活动覆盖全年“四个全覆盖”活动。31名检察干警担任全区69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针对毒品犯罪、校园欺凌、性侵女童等问题,开展10期大中型法治教育活动。利用区教育系统录播教室网络平台,开发覆盖全区中小学的“彩虹桥”法治教育“云”课程,实现课堂现场观看、录像择时重播相结合,有效解决法治课受众覆盖面小的问题。每周安排区中小学生分批观摩彩虹少年关爱基地,接受法治教育。目前,“彩虹桥”法治教育“云”课程已对全区7万余名中小学生开展教育,42所中小学3600余名学生进入彩虹少年关爱基地学习体验。
下一步,我院将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认真履行检察职能,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坚持双向保护,着力提升工作合力和效果。健全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完善入职强制查询、从业禁止制度。发挥全国未检创新实践基地作用,加强彩虹少年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进一步丰富彩虹少年品牌内涵,提升品牌影响力。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检校共建、现场释法等多种形式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宣传活动。整合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与“两微一端”新媒体,建设未检工作宣传矩阵,努力营造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社会氛围。
各位主任、委员,今后,我院将在区委的领导下,自觉把未检工作置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决议决定落实情况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开拓创新,务实工作,为全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