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8日5时12分左右,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淮安市淮阴区母爱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该道路与曙光路交叉路口西侧时,与同方向步行的许某某发生碰撞,造成许某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刘某某驾车逃逸,许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许某某系胸腹部脏器合并颅脑复合型损伤死亡。经认定,刘某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准逮捕
2019-03-22 14:42:00 来源: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
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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