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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司法作风水平 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2018-10-29 16:07:00  来源:淮阴检察

  丹桂飘香时,金秋收获季。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并已形成巩固发展态势,公正廉洁指数显著提升,司法作风明显好转。但是,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当警钟长鸣,且行且珍惜。

  认清形势,强化责任意识

  今年以来,信访量急剧增加,一是因为监察委在年初成立后,大大提高了群众信访举报的积极性;二是因为执法办案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廉洁、不文明、不规范的现象,有些问题还相当突出。谁也没有拒腐防变的“天生免疫力”,现实中也不存在拒腐防变的“天然保险箱”,面对偏离方向走到人民对立面的曾经同僚同窗,从他们身上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中汲取教训,当以活生生的教材时刻提醒自己,引以为戒,祛除侥幸心理、贪念私欲,自觉自愿培养起高尚道德情操,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升司法作风水平,自觉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因此,必须从现在起从思想上警醒起来,认清当前形势,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从认识源头和思想深处真正解决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使遵章守纪、拒腐防变成为自觉行动,确保我们的队伍能真正成为一支忠诚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队伍。

  防微杜渐,坚守法纪底线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要求。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积极营造人民法院良好政治生态。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明确目标要求,强化责任追究,履行好“一岗双责”,对腐败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把查处投诉举报放在突出位置,保持高压态势,努力营造“不敢腐”的氛围,使干警真正做到明纪律、知畏惧、守底线。

  强化纪律观念,培育自律精神。培育高度自律的精神,不仅要主动接受对自己行使司法权、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参与社会活动情况的监督,而且即使是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也要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珍视人格尊严和名誉,守住做人的道德底线,心中有杆秤,清楚“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管好“生活圈”“朋友圈”,坚决做到任何情况下都绝不越雷池半步。

  注重抓早抓小,形成监管合力。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及时提醒帮助,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一般性问题变成违法违纪问题,防止积少成多酿成大错,不能因为顾及情面而放任不管。注重整合人民法院内部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健全纪检监察部门与组织人事、审判管理、立案信访、审判监督等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机制,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通过细化院庭长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的程序规则及权力边界,推进监督工作和信息化建设深度融合,强化对合议庭和独任法官权力行使的监督,尽最大可能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常抓不懈,改进司法作风

  司法作风是党的工作作风在司法领域的具体表现,它贯穿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司法服务保障的全过程。当前,司法作风建设上还存一些问题:

  一是工作散漫、纪律松弛。个别干警缺乏事业心和进取心,没有工作激情与动力,对交办的任务推三阻四、消极懈怠。二是工作不严谨、不规范。有的判后释法析理不到位,有的在诉讼保全、财产查封、文书送达等方面不按规定操作,有的着装不规范、开庭迟到,语言不文明。三是工作不深入、不主动。有的工作方式方法过于简单,缺乏做群众工作的耐心,有的不作为慢作为,案件办理严重超限。这些问题若得不到及时纠正解决,造成的后果将十分严重。

  作风建设无小事。务必树立严谨务实的工匠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精益求精,持久发力,久久为功,守纪律,讲规矩,转作风;以人民群众满意为追求,积极主动作为,狠抓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推动人民法院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