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冯丽娜)为进一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近日,山东省桓台县检察院出台《关于实行巡回检察工作办法(试行)》,确定在全县各镇办成立巡回检察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组建巡回检察工作组,定期到各镇办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办法规定,巡回检察工作组对发现的涉检舆情、法律监督线索、基层社区矫正等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将巡回情况纳入向院党组报告的重点工作中。工作办法强调要充分发挥巡回检察机动灵活、深入基层的优势,将检察监督触角延伸到镇办各区域,推动巡回检察提质增效。
出台巡回检察工作办法
2019-12-24 10:59:00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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