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德华 通讯员涂劲舟 罗燕)近日,由四川省金堂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涉嫌销售假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此前,该院通过“行刑衔接”平台发现黄某涉嫌销售假药,遂启动立案监督。检察官从黄某客观行为表现、售价是否明显低于市场价、进货渠道是否正当等方面引导取证。随后对药品检验报告检验主体是否合法、资质是否具备等引导侦查,最终协助侦查机关形成完整证据链。今年以来,金堂县检察院加大食品药品领域监督力度,共监督立案5件6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且已生效。
食药领域监督立案5件6人
2019-12-24 10:59:00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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