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开工了
2020-03-25 16:20:00  来源:检察日报

  “停工了两年,我的厂子终于可以复产复工了!”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镇企业家蔡某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因帮人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后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他的厂房被裁定查封,本人也负债累累。3月5日,东阳市检察院在对案件依法审查后,对蔡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让这个年产值400万元的纳税大户得以继续经营。

  蔡某和妻子共同经营一家塑料五金厂。2014年4月,朋友包某找到他,希望能为自己一笔600万元的借款作担保。出于人情,他答应了。但约定期限过去,包某却没有归还这笔借款,出借人遂将包某和蔡某夫妻等人一并告上了法庭。

  2016年5月,法院一审判决蔡某夫妻对借款本金530余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次年5月,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久后蔡某夫妻就收到了法院送来的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随后,二人的房产,包括在南马镇的塑料五金厂厂房也被裁定查封,并被告知限期迁出。

  原本生意正做得风生水起,企业也为当地政府贡献了不少税收,但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蔡某不得不遣散了工人,关掉了机器。企业因此陷入停工状态,蔡某心里万分焦急。

  蔡某夫妻没有按期腾空相关房产,2018年4月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年8月,案件移送东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走访发现,蔡某早在2014年就将部分厂房一次性出租了十年,法院发出执行裁定后,承租人不愿意搬离,造成履行困难。本着挽救企业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承办检察官多次与当事人、法院沟通,督促蔡某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积极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今年1月9日,蔡某夫妻终于将还款义务履行完毕,并取得了当事人的谅解。

  承办检察官认为,蔡某夫妻犯罪情节轻微,符合不起诉条件。3月5日,该院依法落实“少捕慎诉”要求,对蔡某夫妻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目前,蔡某的五金厂厂房已解封,并重新投入生产,“尘封”了两年的企业也终于看到了希望。

  本版文稿统筹:本报记者范跃红通讯员江简朱兰兰徐啸沈思佳杨晓伟黄嘉琦王菁吴爱晶潘善辉

  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