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朱小华 吴思静
本报讯 7月7日,淮阴区检察院新修订的检察官职权清单经院系统领导小组会议和检委会研究通过后正式施行。
该职权清单根据“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结合该院工作实际,实行分类分级定权,对司法责任制改革后该院试行的检察官职权清单进行了部分调整和修改,并进一步明确了检察官履职的依据,明确了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各自的职权,明确部门负责人在履行管理、监督职责时的审核权和决定权,突出部门负责人的监督审核职能和检察官联席会议的地位和作用。此份清单有效处理了控权和放权的关系,进一步明确了职责权限,规范了工作要求,确保了办案质量。
来源:淮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