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生产销售含铝馒头,经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于某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被要求在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同于某珍一样,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被要求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的,还有另外三人。
去年以来,该院始终坚持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作为依法做实公益诉讼工作、服务保障民生福祉的着力点,引导、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大胆的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及食药领域的安全问题;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度,聘请700余名网格员参与专项行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超市等敏感地域进行重点督查,因地制宜,分等级、分层次、分重点进行针对性督查,重点突出对学校周边超市、餐饮企业、烧烤摊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的联合检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学生的身体健康。
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等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犯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3件,对全区食品药品从生产到销售,开展全环节、常态化检查;严格生产准入条件,对无证、无照生产的“黑工厂”“黑作坊”、地下加工点,坚决予以取缔。
认真开展“检护美丽乡村建设工程”,联合区环保局、“爱心淮阴”志愿者走进乡村、企业和学校,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宣传活动,宣讲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收集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线索,引导人民群众呵护蓝天白云、保护生态环境,发出检察建议19件,协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农村河道沟渠的综合整治行动,疏浚小洋河、孙大泓等脏臭河道10余条,基本消除黑臭水体,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