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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区人民检察院 招聘文字工作人员简章
2020-08-14 10:01:00  来源:淮阴区检察院

  因工作需要,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字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年龄48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

  4、具有二年以上文字工作经验,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过作品;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用工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不适合从事文字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作品的原件。

  报名时间:1月15日-2月5日

  报名地点:淮阴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淮安市淮阴区承德北路616号),咨询电话:0517-80852027。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2月中旬,参加笔试者根据提供素材现场撰文,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2、面试: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导致人选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并经公示无异的,拟予录用,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签订相应劳务合同。

  (五)薪资待遇

  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待遇参照本院现有文字工作人员待遇执行,实行底薪加绩效,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咨询电话

  报考者对职位、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可拨打咨询电话:(0517)80852027、80852029。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45;14:00——17:30

  五、纪律与监督

  文字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公平、公开、竞争、择优,为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7)80852022。

  本简章最终由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编辑:李梦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