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人民法院执行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夏xx、孙xx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6)苏0804执字464号)一案中存在送达不规范的情形。建议该院予以纠正,已采纳我院的建议并纠正。
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
2019-03-22 10:08:00 来源: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
编辑:陈静
上下篇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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