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人民法院在审理(2017)苏0804民初5058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未对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进行审核,违反法律规定,建议予以纠正。已采纳我院的建议并纠正。
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2019-03-22 10:10:00 来源: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
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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