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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区检察院对一起涉企故意损毁文物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2020-12-21 17:15:00  来源:淮阴区检察院

12月16日下午,淮阴区检察院对一起涉企故意损毁文物案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3名代表委员、1名企业帮办、1名侦查人员以及1名值班律师应邀参会。淮阴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林同志主持听证。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两名犯罪嫌疑人作为淮阴百亿级重大项目——富强新材料建设项目的管道施工负责人,在施工中对位于淮阴区高家堰镇境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洪泽湖大堤的二河西岸造成了局部损毁。承办人从主观恶性、事实情节、损害修复及“六保六稳”等角度出发,拟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两名犯罪嫌疑人表达了对自己损毁文物行为的悔恨,对该院处理意见表示感谢。侦查机关办案民警对不起诉决定表示支持理解。

淮阴高新区盐化办主任陈月宏指出:对该案的不起诉决定体现了检察机关对外来客商的司法善意,护航保障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典型的示范作用。作为企业帮办,自己将在今后工作中加强法治引导,确保帮办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市人大代表、淮阴师范学院社会科学处处长张薇表示:该案处理于法有据、于情合理,体现了检察机关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作风,支持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

市政协委员、江苏天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建国指出:对涉企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具有十分深刻的普法教育意义。此次听证会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涉企案件的人性化处理,体现了对客商的司法保护,对涉案企业安全生产等工作敲响了警钟。

区政协常委、区政协学宣文史委主任徐业龙认为:文物是地方的文化名片,在保护的同时也要避免矫枉过正、过犹不及。本案犯罪嫌疑人在损毁文物后做了积极补救,未造成严重后果,对他们不起诉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担当与善意。

两名犯罪嫌疑人在与会人员的见证下,依次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听证会至此圆满结束。

  编辑:马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