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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检察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促刑事和解
2020-08-25 16:17:00  来源:淮阴区检察院

  近日,淮阴区检察院依法适用“刑事和解”机制,并举行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程序,成功化解了一起社会矛盾,使涉案当事人重归和睦。

  犯罪嫌疑人赵某和被害人吴某在酒桌上发生口角,后赵某怀恨在心,用手猛推吴某,致吴某摔倒在地,左胳膊错位骨折。经鉴定,吴某的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件发生后,双方就赔偿问题一直无法达成一致。办案检察官经审查发现,该案系琐事纠纷引起,双方的矛盾并非不可化解。检察官多次协调双方进行调解,通过分析双方行为责任,耐心地释法说理,从而打开被害人的心结,主动要求和解,并在赔偿金方面作出较大让步,从最初要求赔偿10万元到最终4.25万元达成协议。犯罪嫌疑人赵某多方筹措赔偿金,将4.25万元赔偿款一次性给付到位,被害人吴某同时出具了书面谅解书。最终双方当事人在该院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检察机关认为,赵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犯罪情节轻微,拟对赵某作不起诉处理决定。

  为增强办案透明度,深化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察,该院依法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代表委员、特约检察员、侦查机关工作人员及案件当事人等参加。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案件具体情况,阐述了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及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赵某对自己行为真诚悔罪,被害人吴某对赵某的行为表示谅解,侦查机关代表发表了同意不起诉处理意见,代表委员亦认为检察机关对案件事实认定清楚,审查程序正当,运用法律适当,作不起诉处理能够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矛盾,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高苏 郭明璐)

  来源:4月30日江苏法制报5版

  编辑:李梦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