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最高检察院联合共青团中央举行“汇聚各方力量、护航孩子成长”新闻发布会,联合发布十个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典型案(事)例。其中,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办理的精准帮教让天才“黑客”变“白客”一案名列其中,也是全省唯一入选的案(事)例。
“天才少年”小刘为炫耀其电脑技能,吸引更多人加入其建立的QQ群,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并放在群中,供群成员随意下载。后小刘被公安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侦查。2017年8月,案件移送淮阴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社会调查了解到小刘爱学习、能钻研,对网络技术有兴趣有天分,一贯表现良好,属于初犯,结合其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好等情节,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淮阴区检察院同时成立了由检察人员、司法社工、学校老师等组成的帮教小组,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帮教考察方案。根据方案,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间,检察机关对小刘进行了法治教育,学校团委、社工定期和小刘谈话,了解他的思想动态,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引导他把天分和技术用于正途。其间,经检察机关批准,小刘利用自己的网络技术协助警方破获一起特大网络传销案件。他还积极参与网络安全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堵塞网络安全漏洞,由一名“黑客”变成知名“白客”,在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官方网站的“白帽子原创积分排名”居于全国前列。2018年12月,淮阴区检察院对小刘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2017年以来,为了加强对像小刘这些未成年人的教育帮教,淮阴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建设未成年人犯罪临界预防和早期干预体系,对受到行政处罚和涉嫌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开展全方位关爱帮教。为了不给这些涉罚孩子贴上“不良少年”的标签,该院检察长周飞给这项工作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彩虹少年”关爱工程。通过推动“彩虹少年”信息化网络关爱建设,由检察机关牵头,整合公安、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家庭、学校等多方力量,搭建网络平台,织密关爱网格,协调全区爱心力量、社工组织、社区矫正专业队伍开展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具体化帮教关爱举措,做到对少年不良行为的早发现、早干预。
据悉,自推广“彩虹少年”项目以来,全区涉罚未成年人犯罪率下降40%,为像小刘这样的未成年人孩子搭建起了一座人生的“彩虹桥”。2017年11月,该院被授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研究基地”称号,系全省首家。
(江苏法制报2019.04.18头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