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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晴空
2019-12-25 09:20:00  来源:检察日报

  

  举办“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

  近年来,儋州市检察院切实贯彻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不断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司法办案服务儋州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和社会稳定发展大局,取得明显成效。

  注重案前预防

  2018年,儋州市检察院在该市第五中学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并于2018年9月3日正式投入使用,至今已有5000余人次观看法治教育基地警示长廊。

  2018年以来,该院联合市教育局组织40余名干警组成“法治进校园”巡讲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今年4月,该院对该市中小学实现了巡讲活动全覆盖。

  目前,该院共有4名院领导、62名干警担任辖区107所中小学校(教学点)的法治副校长,干警受聘人数及任职学校数居全省检察机关各级院首位。

  2019年,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制发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2份。针对办理王某交通肇事案等案件时发现的未成年人无证租赁汽车问题,及辖区汽车租赁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存在审核承租人资质不严、租赁流程不规范等问题,该院向儋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进一步规范汽车租赁行业管理,保护未成年人远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深耕案后帮教

  2017年以来,儋州市检察院共对63名该院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观护帮教,最大限度为涉罪未成年人创造改过自新的机会,预防涉罪未成年人再次犯罪,巩固办案成果。在符某诈骗案中,针对符某家庭困难的情况,着重对其开展社会公共服务及生活技能帮教,提升其自理能力及独立意识,使其意识到回归社会回报父母的重要性,增强其责任感,并积极联系企业岗位,供其实习锻炼,最终符某从实习岗位转正,顺利回归社会,并把自身接受观护帮教后的良好变化、心得体会与其他涉罪未成年人分享,帮助他们一同走出案件阴影。此外,该院还接受外省检察机关委托,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协作考察帮教3件3人。

  该院针对观护帮教过程中发现的涉案未成年人家庭问题,在海南省检察院的指导下出台《儋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亲职教育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探索开展亲职教育工作,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构建和谐家庭环境。该院将每年8月定为亲职教育月,每月8日定为亲职教育日,创新开展亲职教育家长会,汇聚检察、社工、家庭的力量,更好地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校园和社会。

  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儋州市检察院与该市教育局建立联络员机制,组织召开座谈会,向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介绍“一号检察建议”内容,通报该市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情况,提升全市各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思想认识。

  该院兼职法治副校长以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集中对受聘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开展法治宣传,补齐教职工关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认识短板,提高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自我保护意识。目前已开展专题巡讲30场,受教育师生3000余人。

  该院还结合“一号检察建议”内容,录制预防性侵害主题的家长微课堂视频,拟发送至该市各学校家长会等场合播放,发挥家庭在预防性侵害犯罪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颜汉李弘扬)

  (本版文稿统筹:江舟)

  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