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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惹上5个官司,要背前夫百万外债
2020-01-19 17:05: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韦佳)“这件事压在我心头好多年了,现在终于可以过回正常生活!”近日,杭州市民毛女士分别给浙江省检察院和杭州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送锦旗致谢。通过检察机关的依法抗诉,毛女士因前夫赌博而背上的百万外债,终于被解除了。

  几年前,毛女士和丈夫陈某因感情不和离婚,原本以为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但万万没想到,离婚后竟然又“惹上官司”——由于前夫借钱不还,毛女士被几个债权人相继告上法庭,一下子成为5个案件的共同被告,背上了前夫的巨额外债。

  杭州市滨江区法院一审判令毛女士不应承担前夫陈某与他人借款纠纷的共同债务,原告在判决生效后向杭州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按照当时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因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毛女士需承担共同还款责任。2017年9月,杭州市中级法院再审认为,毛女士未能举证证明涉案借款未使夫妻共同受益或者不存在夫妻共同受益的可能,判决毛女士对夫妻存续期间的对外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巨额外债和接二连三的官司,让毛女士身心俱疲。成为被执行人后,在某大学工作的毛女士不仅每个月的工资被执行划扣,同时因为被限制高消费,连高铁票也无法购买,工作和生活一下子陷入困顿。

  2018年2月,走投无路的毛女士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办案检察官针对案件争议焦点“涉案借款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进行了细致的审查。审查发现,毛女士前夫有网络赌博恶习,他名下银行卡有多达上百笔和赌博网站的来往交易记录,且数额巨大,其中,部分涉案借款在打入毛女士前夫陈某的账户当天就被转账支出到赌博网站。

  “现有证据可以证明,毛女士前夫所负债务用于赌博存在高度盖然性,不足以证明案涉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就是说,毛女士不应该和前夫共同承担涉案债务,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最新司法解释,我们决定依法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向浙江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监督法院对错误生效裁判予以纠正。”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说。

  经浙江省检察院提出抗诉,浙江省高级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对案件进行提审,并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毛女士申诉案。2019年11月,浙江省高级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涉案债务由毛女士前夫陈某个人承担。最终,涉及毛女士夫妻共同债务的5件案件均得以纠正,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

  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