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缨
近年来,崇左市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切实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先后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区检察机关“妇女儿童维权岗”“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
立足主责主业,依法严惩各类涉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宽容而不纵容”,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的抢劫、强奸、贩卖毒品等犯罪,依法严厉惩治。坚持“零容忍严打击”,对发生的性侵、故意伤害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依法严厉惩治。
强化双向保护,注重对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加强双向保护,既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也维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一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少监禁等理念,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31人、不起诉15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扶绥县检察院对涉嫌敲诈勒索的3名在校未成年学生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积极跟踪帮教,促进3名嫌疑人顺利参加高考并考上了大专院校。二是注重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通过回访帮教、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导、被害人信息保护等工作,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三是积极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我院与共青团崇左市委签订《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探索建立司法专业保护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体系。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公益诉讼,针对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性侵和校园欺凌等发出检察建议5份。
创新法治教育,推动落实校园法治教育全覆盖。我院通过牵头召开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进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两级检察机关开展“开学第一课”“百名检察官进校园”活动,举办“检察开放日”,设置一校园一法治橱窗,制作预防性侵等违法犯罪微视频,发放宣传手册,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成立“校园法治教育”巡讲团,创新打造线上“云课堂”等措施,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做深做实,形成常态化长效化。2019年9月秋季开学期间,组织检察官到崇左市部分中小学校、教学点开展法治巡讲进校园活动14场,覆盖边境学校师生3600多人。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院策划的“云课堂”通过“崇左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进行线上学习的师生达7万余人,师生家长留言数达到千余条,获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