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九久
我院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积极作为,主动探索创新权益保障机制,精简案件办理流程,实现案件精准量刑,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落地生效,实现案件办理规范、高效。
实行快速启动。我院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明确公安机关在移送审查起诉前应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相关规定,并在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书中写明犯罪嫌疑人是否自愿认罪认罚。对于自愿认罪认罚案件,优先受理录入系统,快速分案到刑检业务部门。刑检部门对符合认罪认罚从宽条件的案件优先办理,对量刑幅度在三年以下的认罪认罚案件,纳入速裁程序适用范围,实现简案快办,案件平均审查起诉时间缩短为7天左右。
坚持繁简分流。注重精简流程,实现案件办理高效化。我院开通认罪认罚案件“绿色通道”,实现案件在检察环节快速流转,确立“集中告知”“集中提审”“集中签字具结”“集中审查起诉”“集中开庭审理”的“五集中”办理机制,提高认罪认罚案件诉讼效率。优化法律文书制作,创新讯问笔录模板,重点核实与定罪量刑有关的证据内容,制作表格式审查报告,清晰展现案件信息,节省程序性事项操作时间。
力求精准量刑。制定量刑“菜单”确定基准刑,将15个常见罪名的起点刑、刑罚量增减、基准刑、拟宣告刑等4个方面尺度进行规范,对不同类别案件分别制定统一的量刑标准“菜单”,实行精准量刑方法,承办人对照量刑“菜单”直接计算得出刑期,实现量刑建议精准、高效。坚持做好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裁判结果统计、分析工作,注重类案量刑的“均衡化”,通过统一量刑标准、强化量刑情节审查和裁判结果监督,推动相同罪行在法院裁判中能得到大致相当的处罚,防止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形,节约司法资源,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创新工作方法。为推动量刑建议为缓刑的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我院创新工作方法,将社区矫正评估工作前移,在审查起诉环节就开展社区矫正评估。我院在办理易某等3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一案时,向犯罪嫌疑人经常居住地的司法局发出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委托函,委托当地司法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调查评估、出具社会调查评估报告,将大量的工作做在开庭审理之前,节约了开庭审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