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民生
近年来,西安市检察机关坚持以服务困难群众为中心,将社会关系修复贯彻始终,形成了“1+4”多元化司法救助机制,“1”即“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这一目的,“4”即经济救助、心理疏导、协调帮扶、善后关怀等四种举措。
争取最大限度救助。受理司法救助申请后,我们认真做好材料审查、实地调查等工作,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时提出救助意见向政法委沟通汇报,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为申请人争取最大限度的救助,并确保发放落实到位。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43件,发放救助金188.55万元。
全程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在办理司法救助申请案中,检察官通过面对面恳谈、上门慰问鼓励、电话微信交流沟通、专业心理师矫正服务等多种方式,对每一个申请人充分表达同情、抚慰之情,引导他们克服心理障碍,消弭情绪阴影,积极面对生活中的变故。
多方协调帮扶帮困。积极协调联系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为虽获得一次性司法救助但生活仍困难的被救助人再争取相关的社会救济。主动协调民政、卫健委、教育等部门和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通过减免医疗费、学杂费和申请低保补助、帮助就业等方式,为被救助人进行多渠道社会救济。我院在办理李某申请司法救助案中,得知李某夫妇年老多病,孙子已成为孤儿,遂在为他申请20万元司法救助金后,又联系村镇、教育部门和学校对他们今后的生活、教育进行帮扶。
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司法救助并不是一次性简单付款,帮扶工作更不能一次就画句号,我们力求做到“办一个案,结一门亲”。每一个司法救助案办结后,承办检察官都要继续保留申请人联系方式,把关心群众、济贫帮困当成一道常考必答题,而不是一次练习题。尤其是过年过节要问候慰问,帮助申请人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在办理左某申请案时,救助金发放到位后,我院控申部门检察官还与其女儿经常联系,捐款捐物助她继续学业,鼓励她励志成才、为家庭分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