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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夜幕下的黑手
2018-07-02 17:15:00  来源:淮阴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白天睡觉,晚上趁着夜色,通过砸窗、撬锁等方式盗窃汽车内财物,涉案金额近4万元,获刑三年。  

  ■      为窃取车内财物,多次对停在路边、停车场、超市周边的车窗采取砸窗、撬锁等手段实施盗窃。5月15日,经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从明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我的车子停在路边车位上,车窗被人砸了,里面的手表和两条香烟被偷了。”“昨晚朋友聚会后,车就在停在超市前面的停车场,今早发现车锁被撬了。”“车里现金1.2万元被偷,还有几张银行卡”……2017年10月至12月,两个月时间内,淮阴警方接连接到多起车窗被砸、财物被盗的警情。

  接到车主们的报警,公安机关发现这些盗窃案作案手法类似,多为砸破车窗行窃,还有的为撬锁、撬车窗;事发连续集中,同一区域内一晚上少则六七辆车,多则十几辆车被盗,作案时间均为夜间。警方据此分析,小偷很可能是惯犯,手法娴熟,极有可能是同一人所为。

“砸车大盗”落网

  ■      经过对案发地点周边的监控进行分析排查,警方发现,2017年12月24日、25日连续两个晚上,在案发地均有同一男子在多辆车的前后,俯身向车窗内张望,手持类似于螺丝起子的撬锁工具。同年12月26日,公安机关在某洗浴中心将该男子抓获。此时,办案人员发现,这名疯狂行窃的“砸车大盗”,又是“老熟人”王从明。 

    现年36岁的王从明系江苏涟水人,多年来一直没有正当职业,全靠盗窃混日子。从2000年至2017年,由于实施盗窃,王从明先后8次入狱服刑。 

    面对讯问,王从明交代,自己无家无业,多年来除了在看守所或监狱服刑外,其余时间全是在社会上游荡,伺机行窃,得手后便到网吧、KTV、洗浴中心等娱乐场所挥霍一空。因为盗窃,他多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少则半年、多则一年零十个月不等。 

    王从明说,2017年10月,他又一次刑满释放不久,白天在洗浴中心休息睡觉,晚上则趁着夜色出门“觅食”,寻找无人停放的车辆,伺机下手作案。为盗窃车内财物,他一般先选择用螺丝起子撬窗户、撬锁,如果撬不开,就直接砸窗,将车内财物全部盗走。每次作案,他从来不会担心留下指纹而戴上手套,更不会观察现场有无视频监控,“反正我都坐牢多少年了,再进去一次也无所谓”。王从明交代,截至案发,他采取砸窗、撬锁实施盗窃30余起,涉案金额近4万元。 

  检察官提示: 

  市民在停放车辆时,应尽量选择有专人管理的正规停车场或附近有监控录像的地方;车内尽可能不要放置现金、钱包、烟酒、手机、手表、数码产品等贵重物品;如果发现车窗被砸或物品被盗,要立即报警,便于公安机关第一时间锁定犯罪嫌疑人。 

  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