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人民检察院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7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4.83%;公务接待费支出10.2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3.05%;培训费支出9.9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2.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与上年决算一样无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7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今年预算无购车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0.77万元,完成预算的53.85%,比上年决算减少18.4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公车改革车辆减少等原因所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车辆管理等原因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检察业务部门执法执勤等支出。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3.公务接待费10.22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22万元,完成预算的68.13%,比上年减少3.8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各级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地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会议、组织调研、经验交流以及开展有关活动等公务用餐费用。
4.培训费9.93万元。其中:
培训费用支出9.93万元,完成预算的66.2%,比上年减少5.07万元。
淮阴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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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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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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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培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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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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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30.92 |
0.00 |
10.77 |
0.00 |
10.77 |
10.22 |
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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