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赵红林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已由淮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淮阴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犯罪嫌疑人赵红林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犯罪嫌疑人赵红林,淮阴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8年6月,被告人赵红林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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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