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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镜
如我,初生牛犊
2024-02-26 16:41:00  来源:检察日报

  山东省临朐县检察院以前的大门

  被浸湿过的旧照片

  1987年的阴历正月初十,上午10时许,我从山东省临朐县委大院西南角那三层灰色小楼出来,心里七上八下的。

  组织部干部科的张科长,给我一张盖着红章的介绍信,让我与来自杨善乡党委的王春吉兄,去各自的单位报到,我去县检察院,他去县法院。离开干部科时,一瘦高个儿进门,屋里的工作人员立马都站起来。凭直觉,这瘦高个儿是位领导。

  “你就是小王?去检察院可得好好干啊,那检察长厉害,如果偷懒耍滑,三天就被撵回来!”瘦高个儿很严肃,也有点幸灾乐祸的意味。

  路上,我边骑车子边想:这检察长咋就那么凶呢?

  1.

  沿着县一中西墙外的文化路,经过县博物馆,一路往北,过了县建行,就看到了路西朝东挂着县检察院大白牌子的简陋大门,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还有这么破落的机关?

  是把自行车放在院外,还是推进院内?我正在门口纠结着,“你找谁”一声断喝,吓我一跳。原来,这高大严肃的人,乃是门卫张明义师傅。门卫尚且威猛如此,那检察长们岂不都是虎豹之辈吗?我心里更怯,更别扭了。

  院办公室在一楼。看过组织部的介绍信,浓眉大眼的办公室主任笑脸相迎:“请坐,我帮你报到去。”办公室主任说着,去了二楼。不一会儿就下来了,笑着说,去检察长办公室吧。直接面见检察长?我耳朵里一阵轰鸣。

  二楼楼梯向西,一间小小的办公室里,端坐着一位瘦长黑脸的长者。办公室主任向我介绍,这就是张检。面相凶!我心里咯噔一下,心就立马蹦到了嗓子眼儿。我的天,怪不得组织部部长吓唬我,这检察长果真一黑脸呢。张检察长看我两眼,一指凳子,坐。回头又对办公室主任说:“这小王家不简单,一年考上了两个大学生,是我们公社的骄傲呢。”后来我才知道,我哥俩在七贤中学考大学那年,张检察长就在七贤公社任党委书记。至此,提到嗓子眼儿的心,才稍稍放了放。

  “小王,你就在办公室跟着老周写字吧!”张检察长一说,我被白净而举止优雅的周副主任领下了楼。

  院办公室王主任跟周副主任,在办公室朝阳面一西一东对桌。我跟统计员老刘在北面对桌。文书小宋跟司机小吴在东面对桌。再加上财务室的老鞠和小冯,生活管理员老曾,打字员小张,司机室里的老钮、老王、老夏、老高等,办公室十三四人,跟我在山区高中的语文教研组差不多大。

  王主任管行政,周副主任分管文字,我便被称为王秘书。有人在我背后喊“王秘书”,我却不知道是喊谁——我习惯被称为“王老师”,在任教过的高中和师范学校,在组织部,也被称作“王老师”呢。“王秘书”?一夜间,称呼完全变了,让我浑身不自在。

  临来报到前,师范学校的女副书记梁兵老师——曾担任过分管教育的副县长——告诉我,可别去机关当秘书,光跟着“一把手”应酬就治煞你!梁书记知道我滴酒不沾,担心着呢。我后来知道,哪有什么应酬,这梁老师尽吓唬我!然而当时更让我不自在的不是应酬,而是新单位办公室的小青年们凑前问我:“王秘书,你四十几了,你孩子上几年级了?”

  他们的问话,让我摸不着头脑。孩子还在媳妇肚里呢,何况我才过26岁,能有那么老吗?也许是一身教师节时发的福利蓝呢子中山装,黑色鸭舌帽,宽边黑色玳瑁眼镜,让我的长相跑得急了点吧。

  回家说给老人听,母亲扑哧笑了,说:“人看咱老成点好,省得人家欺生。”后来证明,我这老相,在他人眼里,跟城府深是孪生兄弟,避免了诸多麻烦。

  2.

  俗话说,头三脚难踢。一旦踢开了,步步顺心。乍到新单位,谁都想急于表现自己,急切盼望来个开门红,给大领导留下个好印象。但你要烧香,佛却掉头,事情往往难遂人愿。我的头两脚,就全踢歪了,踢砸了,甚至有点惨不忍睹。

  头一惨事儿,是败在数字上。

  单位“一把手”张检要去潍坊市检察院参加全市检察长会议,安排我弄一个汇报。作为一直在学校业余写稿爬格子的我来说,并没感觉任务的压力。毕竟我曾在《中国青年报》,省、市日报和电台等媒体发过通讯、消息稿,还为被吹捧为“学校一支笔”而沾沾自喜呢。一个汇报,小菜一碟吧。找来两年的单位工作总结,突击阅读一个晚上,梳理出工作重点和全院科室的工作脉络。第二天,跑科室,拜科长,找内勤,搜集案例和数字。忙活了两个通宵,瓜子皮吐了一地,10多张稿纸誊抄清楚,上交给头儿,心里那个痛快啊,好比大夏天吃了块冰镇西瓜。

  翌日上班,王主任喊我:“赶紧去张检办公室!”主任的口气似乎不对劲,我心里开始打鼓。检察长从老花镜上面生生瞪了我半晌,一句话不说。直把我看得毛骨悚然、两股战战,他这才把老花镜摔在桌上,吐出几个字来:“这数字是你造的吧?咱这是办案单位,可不能乱来,该什么就是什么,胡编乱造可不行,拿回去吧。”

  我怎么胡编乱造了呢?不就是多用了几个程度副词吗?正郁闷呢,分管文字的周副主任出差回来了,拿起我的处女文稿一看,哈哈大笑,笑得流泪了呢。刚刚盼到的救星,又笑得我心直发毛。

  “这一年查处10多个正科级干部,这不是白日做梦吗?这数字哪儿来的?”周副主任的话让我终于心里透明,是统计数字出了毛病,可这都是科室内勤提供的啊,还能有假?周副主任说:“有些内勤是刚刚毕业的学生,不懂业务,态度不严谨,肯定是估计出来的数字,你应该再找办公室统计员老刘核对下才行。再一个,语言要平实啊,咱张检可是很务实的人呢!”

  看来,这头一脚是踢砸了,只能另起炉灶。

  重新跑科室,核对案例事实,尤其是那些数字,力求准确,再准确。统计完毕,又找对桌的统计员老刘核对。老刘是谨慎人,他建议我再找分管领导审核下数字。至此,我才明白,司法机关的办案数字,必须丁是丁,卯是卯,不能像粮食估产,想当然。

  晚饭没敢回家吃,趴在办公室值班室,关起房门,挑灯夜战。嘭嘭嘭,敲门声惊醒了趴在桌上朦胧的我。是头儿!张检披衣进门,拿起刚刚誊抄完毕的材料,翻了两遍,脸上闪过难得一见的微笑。我抬头看表,凌晨四时。原来,张检也一晚没回家。

  3.

  第二件惨事儿,惨在重名上。

  “王秘书,你的稿子上法制报头版了,还加了编者按。回来请客吧。”出发途中的我,接到同事的报喜电话。怪不得早上宾馆的枝头有喜鹊叫喳喳,原来喜事临门了。

  准确说,应该是新闻稿上了《山东法制报》的头条。那稿件的内容是法盲村干部私了案件,编辑加了编者按,让我有些意外。说起这篇新闻稿件的新闻源,还得感谢一科的检察员老郭,是他在审查提审案件时发现的线索。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称侦查监督科为一科。

  这起私了刑事案发生在临朐县偏远的东北乡林村,案发村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治保主任一行六七人,来到县公安局刑警队,递上村委会出具的嫌疑人与被害人已经达成赔偿调解协议的证明函,要求公安局撤销案件,放人回家,遭到公安干警的严词拒绝,刑警队队长还对村干部进行一番普法教育。

  朴实的村干部不懂法,这些人的行为,严重超越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条例所规定的村委会的权利义务。这在当时条例颁布不久的形势下,很有反面教育意义。就在稿件刊出的第二天,《农村大众报》也予以转载,省广播电台还来电话,要求我将稿件改写成一篇理论宣传稿,可谓是一石三鸟喜事连连。

  然而,正当我被喜讯冲昏头脑之时,三九寒天里,一盆凉水兜头泼来。那天出发回城,没直接回家,兴冲冲奔向院里的办公室。刚进门,王主任一脸严肃地说:“小王,快给营子乡供销社跟你重名的书记打个电话,他昨天被村里的干部群众围攻了,乡领导也找他,责备他为出风头扬了家丑,那个老王昨天还来咱院找领导诉苦呢。”还有这等怪事?我是既抱歉又郁闷。抱歉的是,我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秘书,稿子惹出麻烦来,让重名的供销社王书记帮我顶了屎盆子。郁闷的是,本来是毫厘不差的事实,乡领导竟然也干涉起来。

  我在电话里跟重名的王书记解释道歉一番后,王书记接受了我的道歉,还安慰了我几句,这事儿也就过去了。

  (作者单位: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