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四季度,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2件60人,批准和决定逮捕25件31人,不批准和不决定逮捕16件2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2件146人,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决定起诉)107件256人,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不起诉)13件55人。
其中,办理长发、高发案件主要包括(以件数计算):
批准逮捕:
寻衅滋事5件8人、诈骗4件4人、聚众斗殴3件4人、开设赌场3件4人、盗窃2件2人。
提起公诉:
危险驾驶27件28人、诈骗8件100人、交通肇事8件8人、强奸6件7人、盗窃6件11人、故意伤害6件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