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二季度,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9件43人,批准和决定逮捕23件33人,不批准和不决定逮捕3件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42件355人,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决定起诉)127件229人,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不起诉)13件33人。
其中,办理长发、高发案件主要包括(以件数计算):
批准逮捕:
盗窃12件12人、诈骗8件14人、寻衅滋事8件9人、交通肇事5件5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4件5人。
提起公诉:
危险驾驶30件31人、盗窃29件48人、诈骗11件18人、故意伤害8件8人、交通肇事6件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