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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01-23 08:44:00  来源:

  淮阴区十七届人大

    

    

  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111日在淮阴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主动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区委苦干三五年、面貌大改变,努力建设实力强城乡美群众富的幸福淮阴目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我院先后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工人先锋队、省廉政文化示范点等十多项省级以上荣誉,先后有53人次获市级以上表彰、14人次获省级以上表彰。 

  一、服务大局,践行司法为民,保障全区发展富有成效 

  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区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强化举措,促进发展。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制定实施检察机关《服务幸福淮阴建设实施意见》《服务台资产业转移积聚示范区建设工作意见》《服务非公经济分解落实方案》。起诉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合同诈骗、假冒注册商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9284人;起诉盗伐林木、非法狩猎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48人。积极开展社会风险排查研判工作,发出检察建议50余份,撰写100余篇风险研判报告。《假药案件增多流向农村留守群体应引起重视》一文被最高检采用,并获曹建明检察长批示。 

  服务群众,保障民生。严肃查处涉及民生的职务犯罪,先后在征地拆迁、教育卫生、水利电力、高效农业项目等领域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4047人,占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69%。对发生在本区的9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14件生产、销售假药犯罪案件适时介入,严厉打击。开展扶贫助困工作,参与三解三促结千家亲、暖万人心等活动,对挂钩的农村特困家庭开展节日送温暖活动,落实帮扶资金80余万元。 

  拓宽渠道,延伸触角。先后设立王营、南陈集、渔沟、徐溜四个派驻乡镇检察室,派驻人员深入街道村庄、田间地头,收集社情民意,开展法治服务,打通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建成500平方米,集信访接待、案件受理、律师阅卷、行贿档案查询、检务公开等职能于一体的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 

  二、化解矛盾,坚决维护稳定,打击保护作用不断彰显 

  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在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同时,注重矛盾化解,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59人,提起公诉3791人。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171202人。对53件重大刑事案件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办理省委领导批示督办的戈麒麟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得到省、市检察院肯定,《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多次予以报道。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34名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对285名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准逮捕。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等案件11021125人。对因家庭或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158189人。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畅通群众控告申诉渠道,健全下访巡访、预约接访、检察长接待等制度,共办理控告申诉、接受举报452件,接待来访1000余人次。开展检调对接工作,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43件、民事申诉案件和解35件。息诉化解信访积案和重点信访案件20余件,开展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58件,发放救助金13.6万元,奖励举报有功人员24人。建立司法办案风险评估和预警处置机制,对可能引发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的300余件案件做好预警和网络舆情引导工作。 

  三、严惩腐败,营造廉政环境,职务犯罪侦防深入开展 

  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加大打击力度,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五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984人,组织查办了中储粮淮安直属库原副主任张鸿玉等一批重大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针对环境污染、药品加价、五保供养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动,共查办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案件1324人。特别是2015年以来,开展供销系统新网工程引导资金使用专项行动,查办相关职务犯罪案件37人,有力推动了全市检察机关打击新网工程渎职犯罪专项活动的全面开展,在全省会议上两次作典型交流发言。 

  严格规范办案,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从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办案工作区实现管用分离、看审分离、审录分离。严格执行办案流程,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执行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上提一级制度,规范涉案财物管理、移送和处理,依法保障当事人及律师的合法权益。先后制定《审查职务犯罪嫌疑人十不准》《案件线索管理规定》等制度坚持犯罪嫌疑人侦查终结前院纪检谈话制度,实现院纪检监察对本院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活动的全程监督。 

  创新工作举措,着力深化预防成效。建成全市首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先后接待市、区两级政法、教育、水利、电信等40多个系统300余批参观者,受教育人数达2万余人。牵头召开全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会议,成立区预防职务犯罪协会。开展预防调查、预防分析、教育宣传活动255件次,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748次,5篇预防分析、调查报告被区领导批示转发。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发出《检察建议》46份,推动区政府制定下发《淮阴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促成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对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召开典型案例剖析会8次,成功督促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动投案。依托区邮政系统区直-乡镇-农村三级投递网络,开展预防邮路志愿者系列宣传活动。 

  四、强化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法律监督能力逐步增强 

  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建议撤案6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建议侦查机关追捕、追诉、纠正违法79件(人)。加强非法证据排除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9名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加强两法衔接工作,以扩容增量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得到省检察院肯定,在全市两法衔接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在西坝、渔沟派出所设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派出所的监督。 

  加强对刑事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监督。综合运用刑事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方式,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开展监督9件。加强量刑建议工作,对一审被告人量刑建议提出率达99.5%。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开展财产刑未交付执行、刑罚未交付执行集中清理专项活动,排查清理出23名未交付执行罪犯,向有关部门提出纠正意见5件次,督促开展清理和追逃工作。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脱管、漏管及矫正期间再犯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9份。 

  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全面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能,构建民事抗诉、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执行监督等多元化的监督格局。受理并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68件,提请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件,督促起诉、支持起诉99件,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申诉案件,主动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维护人民法院裁判权威。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活动,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开展民事生效裁判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发出检察建议23件。 

  五、创新引领,打造特色品牌,检察改革扎实稳步推进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司法改革的相关部署,坚持在改革中创新,着力打造淮阴检察名片。 

  创新接访方式,畅通涉法涉诉信访渠道。在接待大厅和派驻乡镇检察室设立点名接访公示栏,公布领导班子成员及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姓名、照片、职务等信息,来访人员可自主选择接访人。在点名接访制度取得较好成效基础上,我院又引入法律援助制度,提供法律援助10件次,引导来访人员有序理性上访。点名接访工作连续两年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创新创优项目,《检察日报》《新华日报》等予以报道,省检察院两次转发经验做法。 

  关爱特殊群体,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成立未成年人检察科,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1+2”结对帮教、蓝天校园工程检护女童等活动,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活动60余次。摸排涉案人员未成年子女生活学习情况,针对较为突出的生活失助、安全失保、心理失衡等问题,创新开展关爱失依儿童活动,组织节日送温暖、到监狱看服刑父母、在区农公交线路推送公益广告等活动,捐助帮扶物资20余万元。关爱失依儿童工作先后获评市检察院社会管理创新优秀项目、市文明办优秀志愿者服务项目和文明淮安志愿服务行动优秀创新案例。 

  整合信息平台,全面实行检务公开。检察为民服务中心、远程接访系统等功能整合,建立淮阴检察门户网站,实现网上网下同步服务。五年共在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725条,通过两微一端发布重大案件信息和即时性公开信息1403条,向社会公开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抗诉书等法律文书1026份。建立律师接待绿色通道,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这一做法被《检察日报》刊登。 

  做好员额遴选,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开展以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为核心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组织遴选了27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较强、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做好人员分类管理和内部机构改革工作,细化检察官职权清单,建立和完善检察官办案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内部流程控制、案件质量检查、业绩考核评价、错案责任倒查等机制,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六、从严治检,强化文化育人,检察队伍素能明显提升 

  全力提高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能,不断加强外部监督,努力为检察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落实两个责任,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开展领导班子争当团结协作、敬业奉献、素能提升、廉洁自律四个表率活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尽责明纪强党性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两为专项整治活动,对3000余件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七方面问题予以整改,《检察日报》以配送规范司法个性营养餐为题予以报道。组织干警及家属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为警示,运用短信、微信、微博等推送,及时提醒预防,加强廉政教育 

  注重文化熏陶,提升队伍职业素养。建设院史陈列室,鼓励干警创作100余幅廉政、励志书法、美术作品,美化办公环境,构建富有地方特色和检察职业特点的廉政文化体系。开展每季学一部法、读一本书、听一节课、写一篇文、考一次试五个一活动,组织一对一新老结对的互学、帮学、对学活动、检察大家谈论坛、跟班接访等活动,努力营造拼干劲、比学习、攻业务、创业绩的良好氛围。五年来,先后培养产生25名省、市级检察专门型人才、优秀侦查员、办案业务标兵和6名法学硕士。2000篇检察宣传、调研、信息文章在省级以上报刊和媒体发表 

  依法接受监督,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1次,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反贪污贿赂、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等检察工作专题审议意见。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同意淮阴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对82件职务犯罪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组织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代表委员联络月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单位相关人员观摩公诉人庭审活动9次,保障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同志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法律监督成效与人民群众的司法期待还有距离;二是司法规范化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队伍整体素质与司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将在办案责任落实、办案机制重构、检察队伍稳定等方面带来新的问题和挑战。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检察工作安排 

    

  未来五年是我区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检察工作深度改革、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省第十七次检察工作和全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区委全市走前列、全面上台阶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增彩品牌,争先进位,争创一流为目标,以办案改革、品牌打造、基础建设为主线,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升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提高检察公信力,全力打造淮阴检察新风貌,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7年,围绕上述工作思路和目标,我院将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中心,更加有力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检察工作摆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主题主线,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探索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措施和办法,依法妥善处理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有序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高效履职,更加有力地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平安淮阴建设,主动加强司法协作,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强环境资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自主创新和文化事业发展。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加大依法受理、纠错、救助力度。 

  三、强化监督,更加有力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准确把握职能定位,规范和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民生领域公益诉讼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四、落实责任,更加有力地推进检察改革纵深发展。围绕优化检察职权配置要求,稳步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厘清职责权限,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检察官业绩考核评价机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责任倒查机制,推动改革落地见效保证案件处理经得起历史检验。 

  五、立足六化,更加有力地加强检察基础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推进指挥一体化、司法规范化、保障标准化、检务实战化、队伍正规化、管理信息化建设,坚持不懈地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全力提升综合素能,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进程,更加重视科技强检,形成对争先进位、争创一流目标的强力支撑。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及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区委的工作大局,更加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奋力开创淮阴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抒写淮阴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新画卷作出更大贡献! 

     

    

    

    

    

    

    

    

    

    

    

    

  《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的说明 

    

  1三解三促活动:2012年以来,江苏省开展的了解民情民意、破解发展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干群关系融洽、促进基层发展稳定、促进机关作风转变为主要内容,全面加强群众工作的活动。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指检察机关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而形成的档案。2012126日,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正式在全国联网开通,今后各级检察机关可在本地完成对全国范围内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 

  3. 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案件情况的不同,严格依法,区别对待,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对严重犯罪依法从严打击,对因婚姻家庭、民事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以及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罪,依法从宽处理。 

  4.蓝天校园工程:2012年起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旨在推动中小学生学法、守法、护法、用法,帮助其树立法治信仰,正确面对困难、坚定生活信念、把好人生航向系列活动。 

  5. “1+2”结对关爱工程:针对每一名不捕不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安排一名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战士、老劳模、老专家)和一名青年志愿者组成爱心小组,对涉罪未成年人实施个性化帮教的措施。 

  6. 检调对接:指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依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被害人或其亲属自愿同犯罪嫌疑人就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达成和解协议,经依法监督和认定,如确属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积极赔偿、被害人谅解、社会危害不大的案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相关从轻处理。 

  7.“五保供养资金:是指依照《农村五保工作条例》,在吃、穿、住、医、葬五方面给予特殊村民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的财政专项资金。 

  8. 新网工程: 指全国供销系统实施的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 

  9. 预防邮路:为加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建设,省检察院和中国邮政江苏省分公司于20155月共同推动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服务队,由邮政干部职工主要是投递员组成,发挥投递网络优势,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志愿服务活动,形成覆盖城乡的职务犯罪预防邮政志愿服务网络。 

  10. 量刑建议:指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或出庭支持公诉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被告人应当适用的具体刑罚包括刑种、刑期、执行方式等向法院提出意见的诉讼活动。 

  11. 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12. 虚假诉讼:指当事人出于非法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13. 失依儿童:指因失去亲人照顾教育而生活困难、失学、辍学、流浪等涉案人员未成年子女群体。 

  14.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加强外部监督,聘请人民监督员作为第三方,对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等进行全程监督的制度。 

  15.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倪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