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日,我院对犯罪嫌疑人桂某某涉嫌抢劫罪一案,依法决定逮捕。
经查明:2017年9月6日13时许,犯罪嫌疑人桂某某携带老虎钳到淮安市淮阴区王营镇长安村一小区盗窃时,被群众发现并欲抓捕。犯罪嫌疑人桂某某为抗拒抓捕,用拳头击打群众万某某头部,致万某某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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