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1日,我院对被告人王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依法提起公诉。
经查明:2018年7月26日6时许,被告人王加甫驾驶大货车,沿205国道行驶到淮安市淮阴区境内时打瞌睡,致车辆失控驶入非机动车道,与在非机动车道内步行的方某某(男,殁年70岁)发生碰撞,致方某某当场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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