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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区院反映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三升三降”现象,应引起重视
2017-11-13 10:35:00  来源:

   

  据淮阴区人民检察院统计,2013年至2017年10月,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未成人犯罪案件106件158人,占同期犯罪案件总数的3.5%。新刑诉法增设未成年人保护程序专章,保护犯罪未成年人的权利,各级司法机关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期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目标。但该院在办案实践中也发现,对涉罪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有过度化倾向,导致未成年人犯罪存在“三升三降”现象,应引起重视。 

  一、问题特征及原因分析 

  1、未成年人犯罪入矫比例上升,社区矫正效果下降。据淮阴区院案管部门统计,该院公诉部门2013年至2017年10月办理的106件158人涉罪未成年人案件中,建议公安机关撤回17人,97人被判处拘役或六个月以上有期徒刑并入监服刑,75人被判处缓刑,1人被判免于刑处,纳入社区矫正的涉罪人员达60%。目前,由于社区矫正力量存在不足,矫正人员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能力和素质不高,而且矫正手段和管理措施的单一化,缺少科学性和系统性,致使有的被矫正未成年人长期脱管、漏管,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效果不尽如人意。如,未成年人胡某某,1999年3月生,2015年4月因犯罪盗窃罪淮阴区人民法院被判处缓刑,判决后移交当地社区矫正中心矫正,矫正期间因父母在外务工无法监管,社区矫正人员只是定期和其电话联系是否外出,胡某整天无所事事,混迹于游戏网吧之中,2015年11月,其在矫正期间无证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又犯交通肇事罪。 

  2、未成年犯罪数量逐年上升,刑罚威慑力下降。淮阴区检察院对2013年至2015年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统计显示,2013年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1件31人,占该院当年办案数(519件734人4%;2014年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6件45人,占该院当年办案数(628件905人4.1%;2015年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9件49人,占该院当年办案数(651件968人5%。未成年人犯罪无论是案件数还是其在所受理案件数中的占比均呈逐年上升趋势。办案实践中,公、检、法三机关在执行刑事法律和刑事政策过程中,有的认为处理越轻,贯彻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越彻底,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保护越彻底,这就导致许多该处理的案件没有处理,该定罪判刑的不敢定罪判刑,或者重罪轻判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的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撤回,有的可能确实不构成犯罪,有的却是构成犯罪但因为是未成年人而对其大幅从宽处理。如未成年人朱某某持刀抢劫案,因其未抢到钱物,最后对其作出了不起诉处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过度从宽处理,势必引发蝴蝶效应,让一些不能深入理解我国对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政策初衷的未成年人产生“即使犯罪了,也不能拿我怎么样的”的想法,使刑罚对未成年人的威慑功能大打折扣,这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比例逐年攀升重要原因之一。 

  三、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数量上升,非侵财型犯罪下降。淮阴区检察院统计,近3年所办理刑事案件中,有10名未成年人有犯罪前科,其中有1人在缓刑期间犯罪,同比上升22%。2013年至2015年该院办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中,犯盗窃、诈骗、抢劫、抢夺等侵财类犯罪48件,占比63%。而以前比例较高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非侵财类犯罪共20件,占比26%,同比下降9.4%。现在的90后、00后的未成年人,在多媒体时代接受新鲜事物快但思想不成熟好冲动,向往高消费和一夜暴富,不时因高档手机、名牌服装等高消费或整日沉迷于网络游戏而入不敷出。有的未成年人一人同时触犯多个罪名,如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就同时触犯三个罪名,数罪主要集中于侵犯财产类犯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如盗窃、诈骗、抢劫、抢夺、强迫卖淫、介绍卖淫,其原因主要是出于牟利或侵财动机,即使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类的犯罪,未成年嫌疑人也多系受人雇佣或指使,至少有人请吃饭、喝酒或给钱,经济目的和意图很明显。 

  二、对策和建议 

  一是加大社区矫正力量投入,提升对未成年犯罪的社区矫正效果。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制度,组建一支专业化矫正队伍,在社区矫正工作中,还应将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和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区别开来,由富有爱心、熟悉未成年身心特点的社区矫正人员负责未成年人的矫正工作,完善对未成年涉罪对象的定期谈话、回访制度入监控、教育等制度,建立适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特点的专门矫正制度。二是司法机关在充分体现对未成年犯罪人关爱的同时,也要直面群众对安定社会环境的迫切需要,力求把握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理的操作分寸,探寻两者间的平衡点。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常习犯罪、暴力犯罪等应依法不予从宽处理,增强刑罚威慑力,降低未成年再犯可能性。三是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大执业培训力度,让走入社会的未成年人掌握一技之长,并拓宽就业门路,尽所能地让这些过早离开学校的未成年人能有所事事,成为充实、乐观向上并能为社会创造财富的人。 

    

  编辑:倪一鸣